关于在全校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5 阅读:8159 人次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认真落实中央巡视江苏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推动解决“四风”问题,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效,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办发电〔2018〕60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段:2017年7月1日——2018年8月1日

二、自查主要内容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四风”顽固问题和中央、省委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就2017年7月1日以来作风建设相关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一)执行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情况。主要包括:

1.《常州纺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常纺院内字[2017]1号)文件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违规饮酒,以及使用公款购买各种酒类饮品等情况;

2.接待审批制度和接待标准执行情况,是否制定和执行公务接待开支具体标准,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扩大接待范围、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等情况;

3.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是否存在坐支或冲抵接待费、向其他单位转嫁接待费等情况;

4.有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是否做到不组织、不参加与工作有关的私人宴请,不在工作期间饮酒,不在任何场所酗酒。

(二)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制度规定情况。主要包括:

1.办公用房标准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等情况;

2.超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是否存在未及时整改或腾退、敷衍整改甚至虚假整改、办公用房资源闲置浪费等情况。

(三)使用公款为干部职工办理通信套餐等情况。主要包括:

3.是否擅自扩大范围或提高标准列支移动办公经费,为个人办理通信套餐;

4.是否存在违规用公款发放通信补贴,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通信费用;

5.是否存在其他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四)执行会议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主要包括:

1.会议费开支范围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补贴、发放纪念品以及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宴请等情况;

2.会议费开支标准执行情况,是否超出定额标准;

3.会议费报销支付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虚列或多列会议费、列支招待费或其他与会议无关的费用等情况。

(五)本部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其他问题情况。

三、自查具体要求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把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作为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一项重要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确保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整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于8月25日前,将本部门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报告和自查自纠问题清单(见附件)以书面形式签名盖章后报送党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yb@cztgi.edu.cn,联系人:陈辉(6336107,13813656578)。

附件:作风建设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中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8月13日

附件

作风建设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填表日期:

序号

问题类型

简要内容

责任类型

简要整改措施

整改

时限

是否已整改到位

责任人

















































填报说明:

1、此表由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和各位班子成员根据自查情况分别填报,由各单位集中后逐级上报。

2、问题类型包括:接待、办公用房、通信费用、会议经费、其他;责任类型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3、于8月25 日前报校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