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巡察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校内第二轮巡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7 阅读:12395 人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内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共江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规范省级机关部门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巡察工作对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苏巡发〔2019〕5号)、《中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暂行办法》 (党字〔2018〕18号),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第二轮巡察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

第二轮巡察工作设立两个巡察组。党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机电学院党总支,党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人文学院党总支。

二、时间安排

第一组2019年10月23至10月30日;第二组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如需延长则另行通知。

三、巡察内容和工作方式

巡察内容依据《中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要求并结合“六围绕一加强”新要求开展,即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教育的根本任务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意识形态领导工作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人才引进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的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师生员工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巡察方式按照《中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第十四条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被巡察单位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和监督,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二)巡察组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中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暂行办法》,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履行巡察监督职责。

(三)巡察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察工作纪律,切实遵守保密和回避等制度,自觉接受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监督。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