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层干部换届纪律】关于2020年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3 阅读:9134 人次

各党总支、各部门:    

根据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学校已经启动中层领导干部集中换届工作。为确保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提出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十不准”、“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重申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十不准”

1.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2.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3.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4.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5.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6.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7.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8.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9.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10.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1. 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 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 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 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 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 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 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 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 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相关纪律要求

1. 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勇担政治责任,严格按照校党委《2020年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好干部标准、以德为先、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积极配合开展换届工作,加强纪律教育,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

2.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带头讲政治、讲大局,坚持摆正位置、服从大局、正确处理个人意愿和组织需要的关系,坚持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做到干部换届与日常工作“两不误”,正确对待岗位变动,严守换届纪律,全体中层领导干部要确保换届期间坚守原工作岗位,确保换届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确保换届工作质量。

3. 学校纪委将对换届纪律进行全程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校纪委按有关规定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及时曝光,确保换届工作有序进行。

 

举报电话:0519-86336073,举报邮箱:jwb@cztg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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