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评纪律提醒】关于严肃2021年职称评审专项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8 阅读:8174 人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及相关人员:

我校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展开。为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现就严肃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有关规定参加评审,应牢固树立诚信意识,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1.不得提供学历、资历、业绩等方面的虚假信息,杜绝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2.不得向学校领导、各二级学院、部门领导和评委递送推介材料。

3.不得通过向职称评审相关人员发微信(短信)、打电话、当面拜访等方式,干扰职称评审工作。

4.不得宴请或委托他人宴请职称评审相关人员,赠送礼品、现金、购物券(卡)等有价证券。

5.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推荐表和申报表中相应位置,对申报人填报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签字确认。

二、职称评审评委及其他工作人员,应本着对教职工负责、对学校负责的精神,秉承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接受、不参加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事项。

1.不得替参评人员说情、拉票等。

2.不得接受参评人员或委托人的宴请,收受参评人员的礼品、现金、购物券(卡)等有价证券。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跑风漏气,严禁散布不负责言论。

4.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向外泄露学校执行评审委员会和学科评议组人员名单,不得泄露执行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讨论和表决与评审对象有关的任何情况。

5.严格掌握政策,不得利用评审之机压制、打击、报复被评审者,不得夸大或缩小被评审者的成果和业绩,不得接受非正常程序传递的任何材料,不得擅自答复和查询有关评审情况。

三、二级单位、部门应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学校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规定,明确职称评审工作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等内容;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把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表现和审核推荐责任关口,严格执行《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办法》(常纺人字[2020]5号),不得向学校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四、职称评审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做好职称申报人员材料的复审复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制定有效监管措施并实施,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齐全规范,各环节的实施操作符合相关政策制度的标准,严格执行《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常纺内字[2018]11号)。

在职称申报、推荐及评审期间,学校纪委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和相关人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欢迎广大教职员工实名举报职称评审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据实提供问题线索。

专项监督举报电话:86336073;

电子邮箱:jwb@cztgi.edu.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