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选拔】关于严肃2021年科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7 阅读:8181 人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校党委部署要求,学校科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已经启动。为严肃选人用人工作纪律,确保选拔聘任工作健康有序平稳进行,依据上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纪律强调如下:

一、重申“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开展科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按《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常纺院党字〔2021〕39 号)和《关于科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的通知》(常纺院组字〔2021〕11 号)相关文件规定,加强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对选拔聘任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确保选拔聘任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要深刻认识遵守选拔聘任工作纪律的重要性、严肃性。正确对待岗位变动,确保选拔聘任工作期间坚守岗位,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3.学校纪委将加强对科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违反选拔聘任工作纪律问题举报,并迅速核查。对违反选拔聘任工作纪律的问题,学校纪委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维护选拔聘任工作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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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