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度学校综合考核自身职能部门任务完成和工作总结(1月3日)并完成考核督察工作(1月7日)
2.完成“述党建、述廉政、述意识形态”评议考评工作
3.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第一责任人”考核(1月10日 )
4.完成2021年省属高校纪检机构考核总结工作(1月6日)
5.二级组织政治生态评价工作(1月5日)
6.召集联合监督工作研讨会(1月9日)
7.协助上级纪检工作一件(1月6日)
8.协助巡察办做好第四轮巡察工作报告、意识形态专项报告撰写工作(1月11日)
9.维护清风网的内容更新和履责记实统计
10.协助信息中心建立OA监督平台
11.开展好纪检部门学校第四聘期考核工作(1月10日-20日)
12.纪检党支部组织干部述职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