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教育】关于做好新生入学前后学生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1 阅读:7095 人次

各级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各班级:

  为全面加强学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塑造学生干部清新形象,引导学生干部不忘初心、牢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根本宗旨,现将做好新生入学前后学生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后学生干部廉洁自律要求

  (一)禁止学生干部参与任何专转本培训机构、电信网络运营商等商业推广、代理活动;

  (二)禁止学生干部参与为新生代办、代购或引导新生“定向采购”学习、生活用品的活动;

  (三)禁止学生干部向商业机构泄露新生个人信息,未经学校官方允许,学生干部不得擅自收集新生个人信息;

  (四)禁止学生干部组织老乡会、同学会,未经学校官方允许,学生干部不得擅自组织“新老生交流会”、不得擅自组织以吸纳新生为目的的网络社交群;

  (五)禁止学生干部传播、散布未经证实的消息。

  二、加强学生干部的教育管理

  (一)各级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各班级应于9月1日前开展廉洁自律专题教育,要向各级各类团学干部讲清楚、说明白纪律要求,并以二级学院团委为单位将专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报送。

  (二)各级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各班级应于9月4日前将“学生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印制发布给各级各类团学干部,同时推动常态化实施。

  (三)各级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各班级要加强对本单位学生干部(含班主任助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切实掌握学生干部群体在新生入学服务工作的具体情况。

  三、提升新生入学服务工作水平

  (一)各级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各班级要认真研究制定新生入学服务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展示学生干部冲锋在前、甘于奉献的优良精神风貌。

  (二)各级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各班级要在工作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改进工作内容和方式,引导学生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初心宗旨。

(三)各级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各班级要及时向学校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反馈新生入学学习生活的合理诉求,做好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

学生处: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19-86336026

团  委: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19-86336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