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和济南市纪委监委近日公开通报一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
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严重违纪违法案
2011年至2019年,马玉星在任济南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济南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济南市历下区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接受山东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某某、中国某集团公司下属某工程公司等个人和单位请托,通过向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企业或单位打招呼的方式干预项目招标投标,帮助夏某某、中国某集团公司下属某工程公司等个人和单位顺利中标项目,并先后多次收受其所送现金、黄金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00余万元。马玉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招远市委原书记王彦博严重违纪违法案
2009年2月至2024年1月,王彦博在任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莱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海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招远市委副书记、市长,招远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接受某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等个人和单位请托,通过“明招暗定”等方式指定中标企业,帮助请托人和相关公司中标,先后多次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73.18万元。王彦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郓城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王昌涛严重违纪违法案
2019年至2021年,王昌涛在担任郓城县潘渡镇党委书记、潘渡镇压煤村庄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接受山东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某某请托,个人决定山东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潘渡镇压煤村庄迁建项目招标代理公司;接受青岛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郓城分公司、郓城某建材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实际控制人请托,通过招标代理公司向评标专家打招呼等方式,帮助请托人公司承揽郓城县潘渡镇压煤村庄搬迁建设项目16个标段中的12个标段,先后多次收受牛某某等人所送钱款共计1190万元。王昌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4年1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济南高新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昊严重违纪违法案
2011年至2021年,李昊在任济南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期间,接受济南某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某物资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季某请托,通过向季某透露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多个采购项目评分标准、授意季某进行围标串标等方式,帮助季某公司顺利中标多个项目,先后多次收受季某代表公司所送现金、房产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89.46万元。李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1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事全办科原科长万双波严重违纪违法案
2016年至2019年,万双波在任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事全办科科长期间,接受宋某等人请托,利用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受理投诉举报等职务便利,在交通建设、农田水利等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通过向宋某等人提前透露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协调现场评审专家违规评标等方式,帮助请托人或与请托人合作的相关投标人中标多个项目,先后多次收受宋某等人所送现金共计179万元。万双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9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阳信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延河严重违纪违法案
2019年至2022年,李延河在任阳信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阳信县城乡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接受某建设集团阳信分公司负责人徐某、山东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某等个人和公司请托,通过个人决定由请托人指定招标代理公司、明招暗定或向招标代理公司重点推荐企业单位等方式,帮助请托人和公司中标,先后多次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56万元。李延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9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许宗生严重违纪违法案
2020年5月至2024年3月,许宗生接受某企业副总经理刘某、某集团法定代表人郑某某等个人和单位请托,通过向部门或单位打招呼的方式指定中标公司,帮助请托人承揽项目,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许宗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建设管理部部长、大数据中心主任杜连平严重违纪违法案
2016年至2023年,杜连平在任济南西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济南城市建设集团工程四部部长、城建动能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城市建设集团建设管理部部长、大数据中心主任,山东长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期间,接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某某、某建设集团项目经理张某某等个人和单位请托,通过“量身定做”、“先干后招”等方式帮助请托人或相关公司中标,先后多次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杜连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8起案件是利用招标投标进行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典型,有的向招标单位打招呼插手干预,有的“明招暗定”操纵招标投标结果,有的授意操纵相关人员围标串标,有的泄露招标文件信息、违规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为特定投标人提供便利条件,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地方党委政府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主管监管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结合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案发原因、补齐制度短板、狠抓制度执行,持续深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专责监督职能,要继续保持案件查办高压态势,深挖彻查违规招标投标背后的责任、腐败、作风等突出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等问题一查到底,持续释放震慑效应;深化运用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强化对招标主体的监督制约,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