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不落实整改要求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11-01 阅读:10 人次

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为发挥巡察整改不力典型的以案为鉴、以案正风、提醒常在的积极作用,以下是部分近年来全国巡视巡察整改不力典型案例,供巡视巡察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引以为戒!

01虚假整改

2017年,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发现缙云县新建供销合作社于2014、2015年违规列支香烟、酒及超规格接待共计18854元,要求其收回。

随后,新建供销合作社主任陈绍雄授意经手人之一沈某某使用个人资金先行垫付18854元作为违规支出收回,并向县供销合作社及县委巡察组书面汇报表明巡察问题已整改到位。

一年之后,沈某某向书记胡学亮、主任陈绍雄询问其垫付资金如何解决。2018年11月16日,新建供销合作社专门召开办公会议讨论此问题。违规支出发生于2014和2015年,由于人员变动,从当时的所有经手人处追回款项有难度,另一方面胡学亮和陈绍雄二人又认为这些购买烟酒、土特产送礼等是当时合作社业务需要,应由“公家买单”。最终,参会人员胡学亮、陈绍雄等人一致同意该笔款项从社有宿舍的房租、水电费收入中开支。

2019年12月,新建供销社将收取的宿舍房租、水电费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套出现金21030元,支付了沈某某此前垫付的违规款项18854元,剩余款项用以支付2017年巡察之后三年来不能入账的香烟款项2176元。2021年4月,在提级(交叉)巡察“回头看”中,这一问题被发现。

2021年8月,因违反政治纪律,胡学亮、陈绍雄二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2组织整改不力

在2015年上海市委第二轮巡视中,第六巡视组发现上海城建集团下属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公款旅游问题。向被巡视单位移送线索后,城建置业纪委敷衍塞责,仅凭当事人说词和事后编造的材料起草了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城建集团党委未经严格把关,就将不实结论写入整改报告。经查,城建置业16人前往安徽省九华山、黄山旅游三天,并将公款旅游虚构成考察项目、编造考察报告。

相关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欺骗组织受到严肃处理,城建集团党委书记张某、纪委书记朱某红、城建置业党委书记裴某群、纪委书记张某凯等人也分别受到了处分。

 03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作风不实、推进缓慢

2018年4月,贵州省委巡视组反馈望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的“向阳坡无线发射台建设项目”存在完工未验收问题后,望谟县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整改。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在整改工作中,作风不实、推进缓慢,直至2020年2月才整改完成。时任望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帆(主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工作),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统筹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赵劲霞,作为该问题整改工作分管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对巡视反馈问题不重视,履行职责不到位,致使整改工作推进缓慢,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2020年1月19日,张帆受到批评教育处理;2020年12月24日,赵劲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来源:西安巡察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