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职称评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为进一步促进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评审的严肃性、公正性,确保2024年度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纪律强调如下:
一、参评人员要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严禁提供虚假评审材料;严禁向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严禁宴请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严禁找人打招呼、拉票。
二、评审委员会成员要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认真审阅参评人员各项材料,严格按照规定对参评人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评审权力的宴请、礼品礼金等,不得擅自透露评审信息。依照规定应当回避的,须主动回避。
三、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规定,认真审核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严格把关。要严肃认真做好本部门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切实履行职能监管职责,保证评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各申报推荐单位要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明确工作原则、程序、纪律等。相关部门要依据《二级单位职称评议推荐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强化对二级单位评审工作的全过程监管,认真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公示评审结果,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
五、评审期间,学校纪委将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与再监督,同时与人事部门共同受理相关事项举报,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单位、个人,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86336073(纪委办)
86336072(人事处)
电子邮箱:jwb@cztgi.edu.cn(纪委办 )
rsc@cztgi.edu.cn(人事处)
中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苏省监委派驻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 年 11 月 21 日
